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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融资垫资担保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9/04/26 10:23:00 * 浏览: 36

帮助有融资需求的企业以房产为抵押物筹划最优的融资路径和方案,并提供过程中的垫资、权证和资金监管等服务。

主要融资渠道 1、银行贷款顾问     2、私募融资     3、信托融资 

银行贷款的主要类别 

1、经营性物业贷款 

经营性物业贷款是指银行向经营性物业所有权人发放、以其所拥有或购置的经营性物业作为抵押、并以其经营收入进行还本付息的贷款。经营性物业是指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商业运营,经营性现金流量较为充裕、综合收益较好、还款来源稳定的商业营业用房和办公用房,包括商务办公楼、星级宾馆酒店、综合商业设施等商业用房。 

2、银行流动资金贷款 

是为企业申请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以满足其生产经营活动中临时性、季节性资金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可分为—— 临时性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期限一般在三个月到一年;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 

3、中小企业主(法人按揭)贷款 

法人按揭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自用营业用房、办公用房或通用厂房(以下简称商业用房)、并以所购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按月(按季)向贷款人还本付息的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为3—5年,最长8年。为中小企业解决中长期贷款需求。借款人必须是经有权部门批准在北京成立并依法持有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实行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4、房地产开发贷款 

商品房开发项目贷款面向经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为了满足商品房开发资金不足时的短期、中期、长期项目融资需求提供的贷款服务。